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应定期支付,有条件时可一次性支付。

5 、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是到孩子18岁为止。

6、16岁以上不满18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7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人儿童有以下情况之一,父母又有支付能力,仍须承担必要的抚养费。

(一)还在学校接受高中以下学历教育的;

(二)因丧失或者没有完全丧失劳动力等主观理由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

8 、父母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得妨碍孩子根据需要向父母任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预定额的合理要求。 孩子要求抚养费有以下情况之一,父亲或者母亲有支付能力的,应当支持。

(一)本来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二)孩子生病或者上学,实际需要预定以上金额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增加的。

(四)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权问题

离婚后,没有直接养育孩子的父母有权看望孩子,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